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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整理 2007-5-2 9:08:45 【字体:小 大】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3432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优质的本科教育资源和50余年的办学经验,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5月成立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2、我院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如上线生源不足,可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降10分的投档政策。

3、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原则上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5、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加盖“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行电子注册;符合东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华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五、奖励办法

1、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200 / 年,一等奖学金 1600 / 年,二等奖学金 1000 / 年,三等奖学金 600 / 年。
  2、为了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我校设立了学习进步奖和优秀特困生奖。

六、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政府赣教计字[2001]214号文件、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规定:文史类专业学费8000/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10000/学年;住宿费:1000/学年·人(四人间公寓)。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

通讯方式:江西省南昌市1304信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办    

    编:330013            联系人:老师  老师

电话:0791-3897952          传真:0791-3897615 

东华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ecit.edu.cn    E-mailcjxyzsb@163.com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网址:http://ytc.e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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